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陆锦文被双开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陆锦文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新闻: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陆锦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举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观察。

  经查,陆锦文损失理想信心,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忠实,贯彻落实党中央金融政策内外纷歧、阳奉阴违,外面上强调严酷把关、审慎放贷,私底下自行其是,滥用信贷审批权力,造成重大风险损失;无视中央八项划定精神,接受治理和服务工具的宴请和旅游流动放置,并耐久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珍贵礼物、大额礼金;组织看法淡薄,遮掩不报小我私人有关事项,行使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提升中谋取利益;“亲”“清”不分,让治理和服务工具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用度,耐久借用治理和服务工具住房;唯利是图,违规从事营利流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滥用职权,违规加入干预贷款营业和监视执纪;以权术私,与造孽商人沆瀣一气,甘于被“围猎”;生涯上奢靡腐蚀,肆无忌惮追求小我私人享乐和低级意见意义。

  陆锦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划定精神、组织纪律、清廉纪律、事情纪律、生涯纪律,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子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划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议给予陆锦文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议给予陆锦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纪委监委研究,决议将陆锦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河北廊坊新增77例阳性感染者 正深入开展流调排查

今天下午,河北省廊坊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廊坊市卫健委副主任王茂介绍,3月26日0—24时,廊坊市新增阳性感染者77例,其中确诊病例5例(包括霸州4例,含无症状转为确诊病例的1例,安次1例),无症状感染者72例(霸州55例,安次17例)。

  陆锦文简历  

  陆锦文,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广东佛山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加入事情,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营业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司理等职务,201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高级专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