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隐形门槛 激发民营经济新动能

  “良法善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消息传来,多名民营企业家向记者感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暖风”更劲了!

  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波澜壮阔征程上,在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中,民营经济脚踏实地、奋楫前行,已成长为吸纳就业、服务民生的重要力量,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我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期,进一步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和内生动能尤为重要。不少专家和民企负责人坦言,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陆续出台,涉及财政、金融、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政策累积效应正逐步发酵,体制机制也在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将持续增强。

  ● 本报记者联合报道

  让民营企业安心创业大胆投资

  “从0到1、从弱到强,像我们这样的企业,在福建还有很多。”全国政协委员、九牧集团董事长林孝发说,福建省七成以上的科技成果是民营企业创造的,八成以上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民营企业,九成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民营企业。

  而从全国来看,贡献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五六七八九”特征充分说明,民营经济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这些成绩得益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让民营企业安心创业、放心做事、大胆投资。”林孝发说。

  近来,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部分民企遭遇经营困难。民营经济发展预期偏弱、信心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一方面,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影响了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营企业家的确有不少困惑。”全国人大代表、科力尔(002892)董事长聂鹏举说。

  另一方面,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对不少民企的传统运营模式提出了挑战。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坦言:转型换挡阵痛明显,惯性增长方式失灵。“面对塑造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期盼能多一些指导和培训,让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懂得如何去转型升级。”聂鹏举说。

  对此,中央、地方连续出台多项政策,从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应变克难,提振信心。支持政策密集出台,且力度超出预期,让不少民企负责人切实感受到了政策暖意。不少企业界人士坦言,一些免申即享的普惠政策,如减税降费、研发加计扣除等,给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方正科技(600601)高密电子有限公司技术研发负责人金立奎说,2023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总额5800余万元,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再生产,不仅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也让企业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稳、底气更足。

  “企业要做创新,确实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税收优惠政策帮企业解决了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张进说,“近三年,我们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超亿元、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数千万元,助力企业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突破‘卡脖子’问题,把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

  政策合力的持续增强,无疑将显著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从更好发挥政策效力方面来看,一些企业家建议,要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和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

  提升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透明度,有利于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刘永好建议,产业调整政策出台前多征求相关方意见。“尤其是在体量大、影响大的行业,要充分重视政策出台前的预沟通,让相关企业和机构了解政策调整目的、措施,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解决困难的合力。”他说,在政策出台后,应重视宣介指导,完善配套举措,定期开展政策效果评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3月8日发布消息称,将共同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更重要的是,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政策取向一致性。多位业内人士提到,应防止政策执行中的合成谬误或分解谬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魏革军建议,在制定非经济政策的时候,将对经济的影响作为核心评估因素之一。明确纳入评估的非经济政策范围,对非经济政策的经济成本与效益进行量化分析,避免政策冲突与重复。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从根上说,坚定有力的法治保障是提振民企信心的基础。”多位企业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政策“对症下药”稳预期强信心的同时,还要从法治上破解掣肘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民营企业家期待的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已提上日程。在全国人大代表、湘佳牧业董事长喻自文看来,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以把平等对待国企民企的要求切实从制度和法律上加以固化,有助于保持政策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提升民营企业信心。

  多位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期待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平等保护、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的基本原则。全国人大代表、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建议,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首先要凸显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全国人大代表、威达控股董事长周桐宇说,要进一步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议完善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制度,保障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平等法律地位;完善涉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标准、实施主体、监督管理等机制,保障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竞争。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代表建议通过立法破除民企发展遭遇的“隐形门槛”,并设置刚性条款去解决政策执行层面的问题,促使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措施加快落地见效。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建议,优化市场规则连接,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完善产权保护能力,建立监管联动机制,严惩影响资源流动、市场竞争的行为,加快推进城乡融合。提升资本要素连接,加快区域性资本要素市场建设,顺畅交易所转板机制,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性证券市场互联互通。

  “将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成熟经验和政策措施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刚性’法治环境。”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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