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 《地名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2年3月30日
《地名治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集会修订通过,现予宣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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