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是误读

  4月27日电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27日示意,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宣布以后,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生长”解读为“作废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实在是一个误读,误解。

  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宣布会,先容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形。会上有记者提问:新的职业教育法作废了“普职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差异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通俗教育协调生长,叨教对此应该若何明白?

  对此,陈子季示意,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宣布以后,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生长”解读为“作废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实在是一个误读,误解。这次的新法划定,在义务教育后的差异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通俗教育协调生长。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生长,做出的与时俱进的加倍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种教育优质平衡生长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生长提供了执法依据。

  陈子季指出,这次新法划定有四个要害词需要掌握,第一个要害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执行普职分类教育。第二个要害词是差异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通俗教育。第三个要害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局限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凭证区域社会生长的水平、内陆产业生长的需要和现代职教系统建设的情形合理设计职业学校和通俗学校的招生规模。第四个要害词就是协调生长。就是说职业教育与通俗教育一致主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崎岖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差异。高质量的教育系统是职业教育与通俗教育的双轮驱动、双翼共进,要以辩证的、周全的、平衡的看法,来促进教育结构规模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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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事人按照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直接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公证书翻译费、申请公证的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五)公证程序结束后,当事人通过领馆将视频连线中公证机构审核过的材料邮寄当事人指定的国内收件人,邮费由当事人承担。

  陈子季示意,义务教育后执行“普职协调生长”,绝对不是作废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生长中等职业教育的思绪,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天生长成才的通道。详细来说,有三个方面的事情要做:

  第一,提升办学条件。要加速经费的投入力度,实行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集中气力建成一批具有树模性、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只有自强才气自主。

  第二,流通升学通道。高质量生长本科条理职业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设计,知足中职学生接受高条理教育的需求。

  第三,优化办学定位。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效,要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运送及格的生源,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业生长多种多样的路径。

  陈子季还示意,总的来说,国家要通过加大政策供应,流通生长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心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通俗教育协调生长、齐头并进的优越事态,起劲为每一小我私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时机。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