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3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伍浩在吹风会上介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外资企业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各方面反映的难点和堵点、诉求和希望,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积极谋划新一轮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政策举措,形成了《方案》。
伍浩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有四个方面,包括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通过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带动扩大外资流入等。
资料来源:中国银河(601881)证券研究院、中邮证券研究所 杨靖制图
外商可享三项优惠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和《方案》都要求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未来有关部门将在哪些领域鼓励外商投资?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介绍,现行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1474条,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519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955条。目前,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可依法享受三项优惠政策:
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和海南省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将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外国商会、外资企业充分沟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华中表示,一方面全国目录的修订将继续以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同时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力度。
另一方面,中西部目录的修订将充分挖掘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因地制宜加大对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支持力度。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环境越来越好,资源丰富、市场广阔、人才充足,欢迎全球跨国公司将目光更多聚焦这些区域,将业务更多布局这些区域。
下一步重点有四方面
2023年以来,我国利用外资规模有所下降,下一步如何抓好相关重点工作?
伍浩表示,近期国内外媒体对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很关注,这也反映了大家对中国继续扩大开放的关切。
“中国日益完备的基础设施网络、充足的人才资源和丰富的创新应用场景等,能为外商扩大在新技术、新产业(300832)、新业态等方面创造良好投资空间。去年中国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增长39.7%,充分体现了外资分享中国市场机遇的热情和对未来投资前景的信心。”伍浩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重点有四方面:
第一,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第二,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第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待遇,健全外资企业直接联系机制,推动解决外资项目在投资落地、生产运营中的具体问题。
第四,强化外资项目服务。继续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强化对项目要素保障,通过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带动扩大外资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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