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北京购车,仲裁地却被定在了广州区域。
4月12日,小鹏汽车因“涉嫌用(上述)花样条款限制北京市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力,被北京市向阳区市场监视治理局处以0.3万元处罚”的新闻引发了舆论关注。其中,在北京购车,仲裁地却在广州的条款,也有不少讨论。对此,小鹏汽车方面向贝壳财经记者示意,条款并非意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力,企业已于3月8日对购车协议内容举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包罗体现仲裁和诉讼两个选项条款,更便于客户选择。
但关于用户在北京购车,去广州仲裁的情形,企业并未予以进一步说明与回应。
北京云通状师事务所合资人闫兵在接受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示意:小鹏汽车协议中约定了仲裁统领而且选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从形式上都是没问题的,本次市场监视治理部门对于小鹏汽车的处罚,不是基于仲裁程序自己,而是小鹏汽车武断地单方确定了仲裁程序和仲裁机构的唯一性,清扫了消费者同等协商和自由选择的权力。
而对后续整改方案,闫兵指出:要害点不是小鹏汽车是否修改条约文本,而是要看在执行中是否真的尊重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力。此外,闫兵以为,小鹏汽车之以是执着于仲裁程序,其主要缘故原由之一是相对于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的公然审理,仲裁程序适用非公然审理,外界是没有渠道领会到仲裁案件的内容和效果的,这也是小鹏汽车基于舆论控制的思量。
北京买车广州仲裁 小鹏因购车协议涉嫌花样条款被罚0.3万元
贝壳财经记者领会到,小鹏汽车旗下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主要从事小鹏牌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谋划流动,为小鹏汽车在北京区域的销售主体。但当事人在与消费者签署的购车协议第十三条划定:“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统领。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是双方未协商一致解决该等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举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消费者在使用小鹏汽车APP购置车辆时,需要在线上签署购置协议,在此签署历程中该协议第十三条无法更改。
北京市向阳区市场监视治理局行政处罚决议文书《京朝市监处罚〔2022〕2094号》中提到,当事人在北京注册并从事车辆销售等相关谋划流动,销售商品以及提供服务的工具以北京市消费者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珍爱法》第四条划定:“谋划者与消费者举行生意,应当遵照自愿、同等、公正、忠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六条第三款划定:“谋划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谋划,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得设定不公正、不合理的生意条件,不得强制生意”。
文书中指出,当事人在与消费者订立销售条约历程中,具有一定的优势职位,应当思量通俗消费者的受教育水平,以及通俗消费者对我国执法划定的知晓水平,依法对条约花样条款举行设定,并合理提供问题争议解决方式。
北京市向阳区市场监视治理局以为,当事人与北京消费者签署汽车销售条约,行使花样条款约定在广州仲裁委员会举行仲裁,清扫了北京市司法统领,限制了北京市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力,且增添了北京市消费者不合理维权成本和肩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综上,当事人组成通过花样条款清扫消费者就条约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力的行为。
文书中提到,上述违法行为类型属于《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设施》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设施》第十五条,北京市向阳区市场监视治理局责令当事人矫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议处罚如下:忠告,罚款3000元。
山西应县排查出一名快递从业者核酸检测为阳性
4月13日凌晨2点,山西朔州应县医疗集团、疾控中心排查出一名快递从业者核酸检测为阳性,该感染者为韵达快递驿站(公安局往西50米路北)负责人兼快递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县医疗集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对此,小鹏汽车方面向贝壳财经记者回应称,仲裁是执法认可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具有流程简捷、高效的优点,该条款并非意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力。小鹏汽车也异常重视客户的声音,已于3月8日对购车协议内容举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包罗体现仲裁和诉讼两个选项条款,更便于客户选择,该设置既思量了意向选择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的客户需求,也同时思量了仲裁这一流程简捷、时效高的解决途径。
小鹏汽车会严酷根据市场监视治理部门的决议执行,但与此同时也会通过正当的渠道举行申诉,以表达企业正当的诉求。
但企业并未对“北京购车,广州仲裁”的协议内容举行回应。闫兵判断,小鹏方面或以为自己并未组成通过花样条款清扫消费者就条约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力的行为,企业有申请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
状师看法:处罚小鹏焦点缘故原由是其清扫了消费者同等协商和自由选择的权力
凭证天下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形统计,2021年天下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4,861件,同比增进6.37%。凭证投诉性子(如图1所示),售后服务问题占31.54%,条约问题占27.22%。在详细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划分为:食物、服装、汽车及零部件、通讯类产物、鞋。
在消费纠纷频发的汽车领域,购车历程中大多使用的是花样条款。以是消费者务需要仔细看相关条约条款。
针对小鹏的行政处罚案背后的逻辑,闫兵状师也给出了他的看法:小鹏汽车协议中约定了仲裁统领而且选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从形式上都是没问题的,本次市场监视治理部门对于小鹏汽车的处罚,不是基于仲裁程序自己,而是小鹏汽车武断地单方确定了仲裁程序和仲裁机构的唯一性,清扫了消费者同等协商和自由选择的权力。
闫兵提到,仲裁和诉讼均是正当的争议解决途径,且当事人约定了仲裁程序确实会触发清扫人民法院诉讼统领的执法结果。从这个角度而言,小鹏汽车的协议中约定了仲裁统领而且选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从形式上都是没问题的(仲裁统领机构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确定而不受地域限制,理论上讲当事人之间即便约定香港仲裁委甚至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央都是可以的,只要被选择的仲裁委其仲裁规则中明确了诉争事项属于其统领局限)。
虽然程序上没有问题,但闫兵指出,本案仍有两个要害点,一个是“协商”,另一个则是“损害消费者权力”。
其一,根据普遍的国际规则,仲裁程序的适用是要以当事人协商一致为条件。就本案而言购车协议虽然知足了双方签字确认的形式要件,但需要注重的是小鹏汽车使用的是花样条约,且鉴于在生意历程中小鹏汽车的相对优势职位,生意双方在签约时是没有同等协商的历程的,消费者也没有选择的空间。事实上这种看似同等的约定的背后是消费者只要购置小鹏汽车就必须被动接受这种“霸王条款”。
其二,闫兵示意,“异地仲裁”虽然并不被执法所直接阻止。然则根据消费者权益珍爱法的划定,谋划者不得设置不公正、不合理的生意条件。本次事宜中,对于销售主体、消费者及销售地都在北京的生意靠山下,小鹏汽车却要选择远在广州的仲裁机构举行统领,这看似你情我愿的背后实在是增添消费者维权肩负及维权成本的欠妥用意。当消费者遇到正当权益被损害的时刻,很可能由于维权的时间成本及财政成本过高而自认倒霉,以是这个条款欠妥地限制了消费者权力,属于不公正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其整改方案,闫兵指出:要害点不是小鹏汽车是否修改条约文本,而是要看在执行中是否真的尊重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力。
此外,小鹏汽车之以是执着于仲裁程序,闫兵解读称:其主要缘故原由之一是相对于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的公然审理,仲裁程序适用非公然审理,也就是外界是没有渠道领会到仲裁案件的内容和效果的,这也是小鹏汽车基于舆论控制的思量。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白昊天
【编辑:彭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