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  《地名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2年3月30日

  《地名治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集会修订通过,现予宣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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