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张素)网络直播生长迅速,也引发纠纷无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日公布新规,明确网络直播营销民事责任,指导新业态康健生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划定(一)》(下称《划定》)共20条,涵盖网络消费条约权力义务、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内容。
针对商业性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品牌自播”,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讯第一庭副庭长刘敏当日在新闻公布会上援引《划定》说,若是因平台内谋划者的事情职员在网络直播中虚伪宣传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平台内谋划者肩负赔偿责任。
三江源首个排污口基础信息库正式建立
(记者 孙睿)“地处三江源腹地的果洛州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建立了排污口基础信息库,这也是三江源地区首个排污口基础信息库。罗桑刚登表示,后期将争取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专项资金,保证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溯源有保障,完成果洛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商家以外的主体开设直播间专门从事直播营销营业也很常见。《划定》强调,直播间运营者要能够证实已经标明晰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现实销售者,而且要到达足以使消费者鉴其余水平。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肩负商品销售者责任。
“直播间运营者已经尽到标明义务的,也并非一概不肩负销售者责任。”刘敏说,至于组成何种执法关系以及若何肩卖力任,法院应当综合生意外观、直播间运营者与谋划者的约定、与谋划者的相助模式、生意历程以及消费者主观认知等事实认定。
《划定》还对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举行明确。例如,“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及格”“谋划者享有单方注释权或者最终注释权”等常见的不公正不合理的名堂条款应被认定无效;又如,虚伪刷单、刷评、刷流量条约应被认定无效。(完)
【编辑:陈海峰】